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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邯郸3人拒服兵役,惩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 2020-04-28 15:13:20 来源 : 爱国拥军联合会 浏览量 : 7119
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
然而也常常有极少数青年
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想方设法拒服兵役

经疏导教育无效,被部队依纪除名退回。为进一步维护兵役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市县两级兵役机关会同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2019年全省16名拒服兵役违法人员实施军地联合惩处。邯郸3人上榜。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李建林,男,邱县古城营镇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于联勤保障部队某部。该青年入伍后,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多次提出离队申请,经反复教育引导无果后,被部队按拒服兵役除名处理。经邱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李建林以下处理:纳入邱县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取消李建林义务兵优待,按照邱县2018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倍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28152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李建林户籍电子档案中备注“拒服兵役”信息,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将李建林拒服兵役行为及处罚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2.李永坤,男,大名县孙甘店乡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于新疆军区某部。该青年入伍后,理想信念淡化,怕苦怕累严重,离队态度坚决,经反复教育无果后,被部队按拒服兵役除名处理。经大名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李永坤以下处理:纳入大名县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取消李永坤义务兵优待,按照大名县2018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倍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27236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李永坤户籍电子档案中备注“拒服兵役”信息,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将李永坤拒服兵役行为及处罚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3.刘章旭,男,魏县魏城镇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于北部战区某部。该青年入伍后,对部队管理抵触情绪严重,多次提出离队申请,经反复教育引导无果后,被部队按拒服兵役除名处理。经魏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刘章旭以下处理:纳入魏县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取消刘章旭义务兵优待,按照魏县2018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倍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27852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刘章旭户籍电子档案中备注“拒服兵役”信息,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将刘章旭拒服兵役行为及处罚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参军卫国
是国家宪法明确的内容
在我们享受今天如此幸福生活的同时
我们不能忘记负重前行的人
来自:畅享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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